前黄实验学校聘请周文伟同志担任法制副校长
沐浴法治阳光 呵护少年成长
1.学校开展法治教育的意义
国家提倡“依法治国”学校开展“依法治校”,这需要一个过程,一个普及法律、提高认识的过程,也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倡导,更需要学校的主动配合。初中阶段的青少年学生可塑性大,是三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公安机关也将进一步加大对学校及周边的治安秩序保障力度,从重从快从严打击影响教学、侵害师生的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健全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全力为学校提供法律法规方面的服务和保障。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能力和水平,做好学校青少年法治教育,增强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与世界观,我校特聘请前黄派出所所长周文伟同志担任法制副校长。
2. 储校长为前黄派出所所长周文伟同志颁发法治副校长聘书。
3. 我校法治副校长周文伟同志为同学们作法制宣讲第一课。
4. 普法教育为建设安全和谐的校园保驾护航。
我校法制副校长周所长站在国旗下用青少年学生听得懂的语言传递法治精神,为同学们现场宣讲“法制安全第一课”。他循循善诱、深入浅出的讲述为同学们营造了积极向上的学法氛围,让法律知识浸润在同学们的生活中,从而潜移默化地保护同学们健康成长。
青少年是实现我们党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生力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从青少年抓起,把宪法法律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青少年从小掌握宪法法律知识、树立宪法法律意识、养成尊法守法习惯。”
用法治阳光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校高度重视法制教育,在校园里积极做好青少年学生的法治安全教育。我校法制副校长周文伟同志表示,通过法治副校长进校园的形式来加强与学校的交流合作,可以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学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今后前黄派出所还会开展内容多样的进校园、进班级的法治授课,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等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积极配合学校将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做深做好,促校园普法教育常态化。
(撰稿:政教处 摄影:唐凯、张仪 审核: 王琴)